为了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ETC改造正全面加速进行中~到2019年底,80%以上的高速公路将完成ETC改造工程。2020年起,逐渐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这段时间不少车主纷纷办理了ETC,但在使用ETC的过程中,很多车主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使用ETC卡消费的通行费
怎么取得发票呢?
怎么申报抵扣呢?
针对大家的疑问,
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份发票获取指引,
赶紧get起来~
编码规则: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四)发票开具。
客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2017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正式上线。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一)发票种类
1
不征税发票:
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
征税发票: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二)发票获取方式
1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
2
ETC预付费客户:
3
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
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一)抵扣类型
1
开具充值发票(不可抵扣)
充值ETC卡后,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充值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
2
开具消费发票
未索取充值发票且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的第10个工作日期,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根据收费公路性质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a、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不可抵扣)
b、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可抵扣)
(二)抵扣、申报流程
1
勾选进项:
自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
申报表填写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文件依据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